兴宁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请通过下半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取的需要携带代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工作日内到兴宁市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7号窗口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兴宁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兴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