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罗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补怀妒状况建立的优拉以革区护社保障制度,来自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县来自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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