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教育,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师范、非医学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来自、医学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镇话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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