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保含以下两项保障责任:
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在指定医院治疗,发生的住院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按照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经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保额100万,年免赔额2万,赔付比例100%。
责任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医后,且经指定专科医生诊断其需使用《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药品,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内购买符合《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2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额100万,年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责任一和责任二合计年度限额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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