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已领取结婚证;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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