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书虽然不是必须要买房的,但是签约认购书所支付的费用,开发商不会退还。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
因此,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一般都已经和销售顾问谈好价格、户型等信息了,如果认购书上对价格条款方面的规定使用的是”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模糊字眼,一定要让开发商将协议内容更改为具体的单价、明确的数额。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来讲,既然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所以关于房屋的基本信息一定要尽量详细的约定清楚,并写入认购书中。比如楼盘的名称、所买的楼层面积、房屋的价格、房屋的详细地址等。
签订认购书本来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更应该审查清楚开发商的资质和楼盘的品质。对于楼盘,除了购房者自己的了解和调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证与无证的区别相信大家都是很清楚的,有了预售证,签订认购书的信心便又增加了一分。
开发商无证销售的行为虽然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但还是对开发商的资质问题有一定影响的。而且购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即使签了购房合同,也无法办理网签、过户,更无法获得不动产证。
合同类性质文书的签订都是为了对双方有一个约定,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方法确定。认购书也不例外,在认购书中除了要交代清楚自己的关注点之外,比如商品信息、交易详情或者资金往来等内容,更要约定清楚发生风险后的处理方法,对双方进行约束,减免出现损失时的风险系数。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认购书里是否有受牵制的条款,例如:购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商所收的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没有区分不同情况下的过错方,直接认定为购房者的错误并且不退还定金,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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