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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怎么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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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2、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

3、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4、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计算公式=上年12个月工资之和/12,其中工资不包含奖金提成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首付规定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5、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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