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修期从交房之日开始算。一般室内外墙面的防漏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房屋的电气管线和排水管道的保修期是三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屋的开发商是应该履行维修的义务,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屋的质量问题有以下三种: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拒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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