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
有效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病历或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医技类检查诊断报告、当次收费汇总清单或明细表、法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2)特定病种门诊:
有效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特定病种门诊证、门诊收费收据、收费清单或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医疗费用报销后转账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则需提供本人银行卡或本人结算户存折。
报销方式: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实行实时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凭收费收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大病保险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同步,通过信息系统联网,采用“一单式”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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