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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入指南

来源:化拓教育网


桂林市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入的办理指南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无

收费金额:0元

办理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经组织、人社等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及随迁家属落户,需持有效证件、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获批准后,凭《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迁入登记。区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审批,免开具《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准备材料:

1.*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调入单位介绍信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单位住所或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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