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货物时发生的运费,具体何时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何时可抵扣进项税额,取决于运输费用的处理方式。若运输费用已分摊到货物上,且与销售货物的一同开具,则运输费用将被视为全额计算销项税额的17%。此时,卖方收到的运输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若卖方公司自行运输货物,则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没有第三方运输可供抵扣。
如果销售货物时,运输费用由卖方单独开具运输给买方,运输费用则被视为价外费用,需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买方收到的运输可用于认证抵扣。当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时,买方只需支付运费,运输方直接将开具给买方,卖方无需确认收入,也无抵扣凭证。
一般情况下,企业多选择第三方开具给买方,以避免确认收入。即便买方购进货物时有进项,进销可以相抵,但确认的收入仍需缴纳所得税。尤其对于一般纳税人中采用核定征收的企业,需根据确认的收入缴纳所得税,而不是依据年度净利润。无论年度盈利或亏损,只要确认收入,就需按此收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