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协商处理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在军人婚姻中,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包括婚前已有的和婚后所购置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则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人保障法》和相应的管理规定处理。如果房产是婚前所购置的,应当分清证明产权的来源和财产的归属。如果夫妻一方为军人,离婚后,房产应当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协商处理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人保障法》 第六十 军人夫妻分居或者离婚,应当根据管理规定处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 与婚姻关系无关的财产,由各自所有。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单独拥有住房的夫妻,一方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其一方时,应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则需要按照《人民武装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权益的公正合法转移。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和经营收益以及婚前财产、礼品的归属。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因个人经营、劳动所得、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生活设施,以及一方因婚前财产所购置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有价证券等,除有证据证明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外,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3.《人民武装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第二十:夫妻双方均为人民武装或者军人的,应当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转移登记手续,并办理房屋登记簿、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等有关手续。
第1种观点: 人民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离婚孩子几岁跟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跟母亲的情况,但是如果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和孩子关系不好是否能争取抚养权和孩子关系不好能争取抚养权,具体如下:1、与孩子关系不好只是影响判决的一个方面。如果孩子能在自己的照顾下健康成长,有足够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仍然可以争取监护权;2、人民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三、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没有吸毒史的一方。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吸毒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因此会判给没有吸毒史的一方。【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人民在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需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时子女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协议不成,则由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分析人民在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此,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一、离婚孩子几岁跟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跟母亲的情况,但是如果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和孩子关系不好是否能争取抚养权和孩子关系不好能争取抚养权,具体如下:1、与孩子关系不好只是影响判决的一个方面。如果孩子能在自己的照顾下健康成长,有足够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仍然可以争取监护权;2、人民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拓展延伸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没有吸毒史的一方。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吸毒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因此会判给没有吸毒史的一方。结语人民在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需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同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的配偶在婚姻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家庭财产分割、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等,需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法律规定,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管理、使用和处分权;离婚时,要根据婚姻法规定进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配偶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使用和处分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予以适当调整:(一)婚前财产明显多于对方的;(二)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一方的工作、才能等特殊贡献明显大于对方的;(三)离婚后不宜给予其过高的财产份额的其他情形。3.《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特殊保护。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同时强调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权益。因此,军婚家庭中的配偶在面临各种问题时,应当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则需要按照《人民武装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权益的公正合法转移。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和经营收益以及婚前财产、礼品的归属。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因个人经营、劳动所得、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生活设施,以及一方因婚前财产所购置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有价证券等,除有证据证明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外,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3.《人民武装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第二十:夫妻双方均为人民武装或者军人的,应当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转移登记手续,并办理房屋登记簿、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等有关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合同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在军人婚姻中,涉及到房产的问题则需要参考《房屋管理条例》和《房屋管理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保障军事需求和家庭利益的平衡。如果一方是军人,则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房产登记时将房产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登记,确保自己的房产权益。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签署协议,确定自己的房产归属,如一方负责偿还房贷,则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该房产归该方所有。总之,军人夫妻在解决房产问题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处理房产权益问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原则。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财产归属权,但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3.《房屋管理条例》第七条“房屋登记应当以实际使用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4.《房屋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军人婚姻中的房产问题,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公证或者登记备案后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军人婚姻中,双方如有房产财产需要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等方式处理。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分割。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婚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归该夫妻一方所有。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选举法》第三十七条:官兵离婚应当办理财产分割手续,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诉处理。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夫妻因离婚或者死亡等原因解除婚姻关系,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清点、分割。离婚时应当根据财产分组、评估等具体情况,按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军人婚姻中,双方如有房产财产需要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等方式处理。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分割。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婚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归该夫妻一方所有。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选举法》第三十七条:官兵离婚应当办理财产分割手续,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诉处理。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夫妻因离婚或者死亡等原因解除婚姻关系,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清点、分割。离婚时应当根据财产分组、评估等具体情况,按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2种观点: 军人离婚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该房产归购买者所有,并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予以补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进行起诉,由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遵循平等协商原则。如果双方都有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 协商一致,共同所有:双方可以一起拥有两处房产,按照比例享有收益、承担房产维护费用等。 2. 协商一致,割让产权:一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另一方,或者协议出售房产后共同分配收益。 3.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协商处理,如出租、租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条 婚姻法律适用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一条 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权证,无论以谁名义登记,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证明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夫妻一方所持有的依法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四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平等协商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出售、赠与、交换、出资入股,或者因其他原因处分其房屋所有权。 第七十二条 房屋的租赁权、使用权和担保物权可以依法对外转让或者抵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军婚中,保护个人财产的最佳方法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夫妻间个人财产的归属,避免在婚姻关系破裂时财产争夺。此外,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处理,尽可能保护个人财产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夫妻可以协议确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财产的管理和承担债务的办法,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当事人应当真实、明确地告知对方其财产状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夫妻随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伴侣关系终止后,除法律规定的例外外,财产由各自所有或者依照约定分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婚受到的保护有:1、破坏军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现役军人的配偶有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或人民武装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人婚姻中,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在结婚前与配偶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财产、债务等方面的权责。其次,要及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确保婚姻合法有效。同时,在婚姻中,应该秉持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幸福,不可存在家暴等行为。最后,在离婚时,要注意协商、法律程序等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家庭的和睦与幸福。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得有家庭暴力行为。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所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协商、分割。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夫妻之间约定的财产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离婚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军婚中,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财产分割的问题就会变得复杂。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收入应当共同所有。但是,对于婚前已经有的个人财产,各地法律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应当以当地相关法规为准。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服役期间牺牲或者伤残,应当有相应的抚恤金和恢复军人特殊待遇等保障。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收益和增值为夫妻共同所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9号 《军人享受补助和待遇的规定》对军人和其家属享受的各项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牺牲抚恤金、退役金、残疾补助金等。 以上仅为简要介绍,具体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婚受到的保护有:1、破坏军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现役军人的配偶有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或人民武装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军婚中,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婚前财产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婚前财产主要指在婚姻关系建立前获取的财产,如何保护婚前财产呢?首先,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姻关系建立前双方个人财产归属;其次,在资产管理方面,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应分开账户管理,同时,对婚前财产的增值收益进行严格管理和登记;最后,若不幸离婚,可以依据协议或婚前财产登记证明进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夫妻一方有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以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的,除非另有约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权利、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予补偿。军产房在营区内。房地产的权属统归、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同时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军人配偶也无法主张折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七十一条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予补偿。军产房在营区内。房地产的权属统归、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同时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军人配偶也无法主张折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七十一条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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