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卖家身份签购房合同的话一定要跟房子的产权人签,这样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是有效的,除了要核对卖家的身份之外,还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购房者与无民事行为能力卖房者所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另外,对于行为能力人,其只能进行与之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对应的民事行为,他们的房产买卖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2、注意五证如果是购买新房的话,那么要关注的卖家身份就是开发商是否合法销售房屋了,开发商要五证齐全才具备销售房屋的资格。“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房质量保证书》,有了这些才能说明房子是合法的,产权才是会受到保护。3、注意贷款不成的约定由于现在购买房子的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4、明确费用问题对于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购房者也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避免签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出现让交多余费用的情况。通常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交房之后,为了在以后的生活日常中,小区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工作,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5、注意退房约定买房子是一件喜事,但是也有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要退房,如果购房者已经是入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后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其他开发商过错导致购房者有退房意愿的情况,合同中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购买之前签订的合同,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你定下这个房子,并且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跟你签订一个定房书之类的东西,这时你要要求开发商给你提供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拿到之后,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第二,在签定合同之前,要再次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象项目的土地使用证、销售许可证之类的,签定合同时,要再次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这些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要看自己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或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如果购房者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这里要提醒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定下来买哪套商品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还害怕房源没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因为订金更容易退。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5、明确违约责任,这里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6)明确退房的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签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1、要有齐全的五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6、检查房屋质量。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重点约定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5、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6、看清楚房屋用途;7、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量不符合要求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下列问题:1、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2、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3、合同中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留心合同空白处1、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2、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区分代理机构和开发商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三、谁的名字来购买购房人在填写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四、五证两书必须看1、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2、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同意卖房吗。4、注意办理过户的时间是怎么约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首先,在决定购买某个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前,要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进行审核。还要认真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销售房屋,将对购买人形成根本性法律障碍。(二)其次,我们要意识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开发商常常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其实,购房者应该明白,格式合同条款也是可以修改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三)再次,我们务必要重视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四)第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对于您已经收集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购房者应当妥善保存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五)最后,现场签约时,一定要细心谨慎,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的7个方面的事项:1、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5、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7、看清楚约定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3种观点: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一、签订买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署购房合同须知: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6、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7、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8、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9、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10、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11、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12、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13、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商品房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二、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三、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房。四、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了。五、房屋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六、房屋的面积误差差比绝对值超出3%、七、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八、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九、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三、订购合同签了可以退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此外以下情形也可以退房:1、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2、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4、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5、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如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签订应该注意的事项:1、注意广告陷阱。2、注意销售陷阱。3、注意“五证”陷阱。4、注意合同陷阱。同时,一定要核实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注意购房合同中涉及的土地的性质,审查房屋用途,面积的约定,房贷申请不下来能否退房的问题,合同中约定经过哪种验收后交房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一、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五、讲究土地使用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六、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1、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4、明确违约责任;5、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卖家身份签购房合同的话一定要跟房子的产权人签,这样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是有效的,除了要核对卖家的身份之外,还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购房者与无民事行为能力卖房者所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另外,对于行为能力人,其只能进行与之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对应的民事行为,他们的房产买卖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2、注意五证如果是购买新房的话,那么要关注的卖家身份就是开发商是否合法销售房屋了,开发商要五证齐全才具备销售房屋的资格。“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房质量保证书》,有了这些才能说明房子是合法的,产权才是会受到保护。3、注意贷款不成的约定由于现在购买房子的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4、明确费用问题对于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购房者也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避免签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出现让交多余费用的情况。通常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交房之后,为了在以后的生活日常中,小区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工作,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5、注意退房约定买房子是一件喜事,但是也有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要退房,如果购房者已经是入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后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其他开发商过错导致购房者有退房意愿的情况,合同中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4.注意办理过户的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1、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4、明确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5、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6、看清楚房屋用途;7、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量不符合要求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要看自己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或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如果购房者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这里要提醒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定下来买哪套商品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还害怕房源没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因为订金更容易退。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5、明确违约责任,这里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6)明确退房的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仲裁一般是开发商乐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实践中,仲裁委很多情况下都在偏袒开发商,所以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把诉讼约定在里面,给自己留一条退路。3.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能是含糊不清的,如果开发商到期没有依约交付,就是可以据此承担违约金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的7个方面的事项:1、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5、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7、看清楚约定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首先,签约前需要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记住一定要看到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同时,要注意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需要查看的“五证”包括: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对于你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如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你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要知道,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这里你需要注意的是,签订认购书并不是必经的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确定要买哪套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又担心房源之后就没有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原因很简单,——订金更容易退还。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时,一定要参照或最好采用不随意修改的《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5、要明确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需要明确以下几点责任:(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5、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6、看清楚房屋用途;7、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量不符合要求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卖家身份签购房合同的话一定要跟房子的产权人签,这样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是有效的,除了要核对卖家的身份之外,还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购房者与无民事行为能力卖房者所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另外,对于行为能力人,其只能进行与之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对应的民事行为,他们的房产买卖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2、注意五证如果是购买新房的话,那么要关注的卖家身份就是开发商是否合法销售房屋了,开发商要五证齐全才具备销售房屋的资格。“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房质量保证书》,有了这些才能说明房子是合法的,产权才是会受到保护。3、注意贷款不成的约定由于现在购买房子的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4、明确费用问题对于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购房者也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避免签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出现让交多余费用的情况。通常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交房之后,为了在以后的生活日常中,小区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工作,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5、注意退房约定买房子是一件喜事,但是也有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要退房,如果购房者已经是入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后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其他开发商过错导致购房者有退房意愿的情况,合同中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留心合同空白处1、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2、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区分代理机构和开发商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三、谁的名字来购买购房人在填写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四、五证两书必须看1、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2、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二、明确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留心合同空白处1、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2、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区分代理机构和开发商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三、谁的名字来购买购房人在填写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四、五证两书必须看1、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2、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的细节问题和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一、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二、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同时预售方必须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交付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处于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第3种观点: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2、注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3、注意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4、注意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5、注意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6、注意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7、注意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1、明确交房标准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因为一旦出现延期交房,那就可能无限延期,甚至最终成为烂尾房,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想要拿回购房款可是很难的。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明确交房标准,并且约定延期交房的赔偿金额。2、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无论买卖双方中哪一方违约,另一方必然要承担巨大的损失,尤其是购房者,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可别让开发商弱化了自己的违约责任。3、明确公摊面积不知有多少购房者曾被公摊面积坑过,本来10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得房面积仅为70平方米,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血汗钱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大家一定要明确公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公摊面积的大小、位置、费用等。4、明确差价范围一般来说,开发商的交房面积往往都会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有误差,而在误差比大于3%时,购房者可以补差价,也可以选择退房。所以,在签订购房者时,大家一定要约定好超出面积的价格,以免开发商涨价。5、明确退房条件虽然房子无法做到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购房者应有权要求退房,就比如开发商违隐瞒房子已抵押的事实,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退房条件。一、交房期限及条件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开发商常约定1%)同时,购房者还应知道,根据武汉市房产局武房市〔2004〕7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据市〔2004〕7号文如没有备案和不予备案的,一般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5)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注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注意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注意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5、注意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要看自己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或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如果购房者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这里要提醒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定下来买哪套商品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还害怕房源没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因为订金更容易退。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5、明确违约责任,这里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6)明确退房的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2、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3、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5、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6、看清楚房屋用途;7、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量不符合要求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首先,签约前需要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记住一定要看到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同时,要注意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需要查看的“五证”包括: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对于你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如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你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要知道,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这里你需要注意的是,签订认购书并不是必经的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确定要买哪套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又担心房源之后就没有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原因很简单,——订金更容易退还。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时,一定要参照或最好采用不随意修改的《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5、要明确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需要明确以下几点责任:(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同意卖房吗。4、注意办理过户的时间是怎么约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新房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3、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等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二、明确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子签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检查五证两书是否齐全;2、检查认购合同的各项条约是否完善;3、检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4、检查违约赔偿条款是否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1、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4、明确违约责任;5、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子签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检查五证两书是否齐全;2、检查认购合同的各项条约是否完善;3、检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4、检查违约赔偿条款是否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2、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3、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签约的注意事项:1、确定房屋产权。2、要约定交房的具体条件和时限。3、列明应交费用事项,避免乱收费。4、合同中要明确违约责任。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看预售证许可证;3、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4、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5、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6、注意房屋质量问题;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8、规定交房期限;9、物业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注意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细看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当心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签合同前是否先交定金,审查交房日期是否明晰,注意约定违约责任,仔细看清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一)签合同前分清预售和现售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两个文本。其中“预售”版本特别对预售房加以说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预售房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合同中要注明批准项目预售的单位名称,项目的预售证号。项目的土地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都须明确标注在合同。而随着行业的成熟与进步,现房销售已是房地产业发展的方向。“现售”版本对商品房现售也予以说明,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现售商品房的成交条件是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二)签定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事先要了解的开发商信息主要包含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质信用情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成绩,并请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出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夺自个的合法权益。因而,在签定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完好地阅览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仔细查询明白。(三)合同文本是不是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运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拟定的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假如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的内容。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易产生争议的房屋建设质量、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标准予以细化,明确了各项质量标准、处理措施和保修责任。对于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的购房者而言,依照合同条款提醒可以对交房条件考虑得更周全。(四)对于房子面积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清晰约好商品房的修建面积、套内修建面积、共有分摊修建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依据全国的修建水平缓(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的规则,开发商有才能和职责将修建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购房者应依据挑选的计价方法,对修建面积的误差比进行,并约好有关的违约职责。(五)关于交房及交房期限商品房住宅交房时需提交给业主《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没有这些文件及购房事先约定的收房条件,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业主在房屋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等修复合格后再交房。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常托故推脱职责,因而在签约时购房者应留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缘由,而不能让开发商恣意地罗列一些勉强的理由。(六)留意商品房的交给条件购房人签定合同时通常挑选“商品房经检验合格”作为房子交给条件。检验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建设单位联合检验合格。检验合格不等同于竣工检验存案,竣工检验存案请求更为严厉,五家单位联合检验合格仅是申请竣工检验存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获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答应文件以及别的材料。律师提示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好获得商品房竣工检验存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给条件之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一、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三)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二、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二、明确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2、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3、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卖家身份签购房合同的话一定要跟房子的产权人签,这样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是有效的,除了要核对卖家的身份之外,还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购房者与无民事行为能力卖房者所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另外,对于行为能力人,其只能进行与之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对应的民事行为,他们的房产买卖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2、注意五证如果是购买新房的话,那么要关注的卖家身份就是开发商是否合法销售房屋了,开发商要五证齐全才具备销售房屋的资格。“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房质量保证书》,有了这些才能说明房子是合法的,产权才是会受到保护。3、注意贷款不成的约定由于现在购买房子的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4、明确费用问题对于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购房者也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避免签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出现让交多余费用的情况。通常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交房之后,为了在以后的生活日常中,小区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工作,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5、注意退房约定买房子是一件喜事,但是也有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要退房,如果购房者已经是入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后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其他开发商过错导致购房者有退房意愿的情况,合同中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并验明;2、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3、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5、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6、看清楚房屋用途;7、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量不符合要求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三、公摊面积。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二、明确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