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规定》要求,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时必须进行项目评审,财政部门做的只是依据施工图和相关定额进行招标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是提供给的,甲方提供的工程量的编制是依据施工企业定额的,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的,二者参考的定额不同,清单项目中肯定是计量和计价的出入,财政部门会在征得三方同意后出具一个评审报告,作为工程预算造价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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