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小区自治需要满足条件如下:1、小区规模小;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3、业主要配合、团结;4、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3种观点: 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1]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最后,业主自治具有公益性。业主行使自治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居住的小区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性决定了自治权的设定与行使必须以保障和增进物业区域内的公益为目标,不得以业主自治权的设定者或行使者的私利为目标。业主自治管理小组怎样的啊,都有哪些规定的啊?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1]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房屋转租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条件是:第一,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需要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通知解除租赁关系。第二、与转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并经出租方同意(最好是书面同意)。第三、与转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与出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超出期限的部分是无效的,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此另有约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业主有哪些权利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的权利有。(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4)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供热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供热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五)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一、业主自治的四个条件是什么1、业主自治的四个条件如下:(1)小区规模要小,小的小区自然住的人比较少,规模也比较小,所以管理起来也比较方便;(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管理人必须要有想法,同时还需一个好的心理素质,一定要能够承受住业主们的质疑。其次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还需要有奉献精神,还需要有魄力;(3)业主要配合、团结;(4)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才能把自治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下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二、小区业主自治有哪些坏处小区业主自治坏处如下:1、缺乏专业水平,小区品质提升受限,往往一阵热情过后服务质量还会呈下滑趋势;2、天长日久,业主和业委会之间,业委会和物业负责人之间易生芥蒂;3、物业员工素质难以保证。
第2种观点: 小区自治需要满足条件如下:1、小区规模小;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3、业主要配合、团结;4、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3种观点: 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1]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最后,业主自治具有公益性。业主行使自治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居住的小区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性决定了自治权的设定与行使必须以保障和增进物业区域内的公益为目标,不得以业主自治权的设定者或行使者的私利为目标。业主自治管理小组怎样的啊,都有哪些规定的啊?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1]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房屋转租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条件是:第一,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需要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通知解除租赁关系。第二、与转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并经出租方同意(最好是书面同意)。第三、与转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与出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超出期限的部分是无效的,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此另有约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业主有哪些权利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的权利有。(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4)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供热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供热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五)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一、业主自治有哪些特点业主自治有下列特点:1.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多个区分所有权人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自治管理,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2.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3.业主自治具有公益性。业主行使自治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居住的小区的公共利益。二、业主自治的原则业主自治需要遵循如下原则:1.主权原则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2.程序原则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3.分权制衡原则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相互制衡。4.保护少数原则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5.直选原则业主委员和业主代表均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6.参与原则业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参与,投票和竞选业主委员、业主代表是参与的积极形式。三、业主自治的意义业主自治有如下意义: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自治管理的意思就是:业主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区。为了实现购房目标,维护公共权益,“有产者”必须联合起来,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主决定本小区范围内的公共物业事项,这就是业主自治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3种观点: 1、主权原则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2、程序原则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3、分权制衡原则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相互制衡。4、保护少数原则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但要防止多数人作出侵害少数人利益的决定。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5、直选原则业主委员和业主代表均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6、非暴力原则可以和平,但不可采取暴力行动。7、参与原则业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参与,投票和竞选业主委员、业主代表是参与的积极形式。一、小区业主自治要办哪些手续?目前《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小区业主自治需要办理的手续,一般业主自治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行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3)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怎样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管理公业主之间的关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加强业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才能迫使物业公司增强透明度,才能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度,才能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业主自治其实也能够缓解业主跟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矛盾,如果本小区决定实施业主自治的话,就应该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整个业主自治过程当中的一些规则,其实也都是由各位业主自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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