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理。物业有权不让业主换窗户。 为保证建筑结构主体、整体外观的一致性,业主装修必须按照最开始小区设计规划来。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改窗户是需要经过物业同意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如果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物业管理单位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一)告知:指的是物业公司应当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过程中向业主告知其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通常来说,物业公司会向办理装修手续的业主发放《装修须知》,在《装修须知》中予以注明)。同时,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也会明确装修过程中禁止实施的行为。(二)发现:指的是业主在办理完装修手续以后,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巡查管理,及时发现是否存在违规装修情形。(三)制止:指的是在巡查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业主有违规装修的情况,应当制止。通常的做法是向业主送达《房屋装修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如果业主的违规装修行为已经涉及建筑物安全的问题,或者危害程度已经到了非常迫切的程度,随时危及其他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例如:拆除承重墙、开挖地基等),物业公司应当予以坚决制止。(四)报告:在物业公司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向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具有执法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1种观点: 改窗户是需要经过物业同意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如果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物业管理单位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一、对于不办装修的业主物业该怎么办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二)申请人身份证件;(三)装饰装修方案;(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二、房屋装修时应提交哪些申报材料?1、申报批准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事处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3)工程投资额在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改,但是物业有权不让业主换窗户。 为保证建筑结构主体、整体外观的一致性,业主装修必须按照最开始小区设计规划来。擅自更改格局,一方面使用的材质不一定安全;另一方面,也会损害整体建筑的外观形象。一般在交房时,物业会和业主签订装修协议,里面会有相关的条款说明。小区物业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当小区物管发现小区业主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若小区物管劝导后业主依然不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可以上报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有权不让业主换窗户。 为保证建筑结构主体、整体外观的一致性,业主装修必须按照最开始小区设计规划来。擅自更改格局,一方面使用的材质不一定安全;另一方面,也会损害整体建筑的外观形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