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手续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二、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1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继承房屋的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另外,房屋继承的顺序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应平等分配,但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也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法律分析一、民法典中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未继承房屋的,如果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房屋继承的顺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拓展延伸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及争议解析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是指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未继承房产而导致的房产买卖合同的执行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履行,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解析争议时,需要考虑继承人的意愿、遗嘱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等因素。综上所述,未继承房产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及争议解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未继承房屋的人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在房屋继承的顺序中,应当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遗产分配中,应当考虑到继承人的特殊困难和扶养能力,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适当地给予遗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遗产继承协议书即合同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是全体法定继承人真实意思并一致同意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在遗产继承完毕后,对该协议书及所带来的结果提出异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 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事项有那些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2、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可以通过财产继承协议书的方式处理遗产。财产继承协议书要有下列条款才有效:财产继承协议书首先要写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详细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日,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其次,要写明要继承财产的详细信息(比如房产的话,需要写明房产坐落位置,房产证字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状况等)。再次,需要继承人与各被继承人签字摁手印。最后,务必将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各自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协议后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遗产继承协议书即合同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是全体法定继承人真实意思并一致同意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在遗产继承完毕后,对该协议书及所带来的结果提出异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 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事项有那些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2、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第2种观点: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在权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房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只有合法的、真实的才能给予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1种观点: 1、遗产能由继承人继承,而买卖合同的债权是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2、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债权合同是否是买卖合同1、债权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可以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 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它分为债权转让合同、权利质押合同等。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吗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债权。买卖合同中的债权属于合同之债,一方要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要支付价款。买方能否解除买卖合同买方是能解除买卖合同的,方式分别有:买方可以请求卖方一起协商解除合同;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买方可以向请求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请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能否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能撤销,但要具备法定情形。房产买卖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3、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口头买卖合同能否解除能。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了五种法定解除情形,只要符合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一、继承的房子可以买卖吗1、继承的房产是可以进行买卖的。继承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但是继承人还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遗产公证和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只有经过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进行自由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二、房屋更名过户流程是什么1、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2、申请交易。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3、网签;4、领取相应的资料;5、缴纳费用。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6、交土地出让金;7、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8、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第3种观点: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非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除了合同特别约定以外,赵某的继承人不能因赵某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赵某成为合同当事人,承担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义务。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只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责。一、欠款人死亡会要债吗?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房产继承的认定方式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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