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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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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诉讼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是针对于财产纠纷或者是人身损害的相关案件,但在处理民事案件中存在有伪造证据,转移或者是买卖已被查封的财产,那么就会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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