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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穿短裤上班被开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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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但是公务员是国家的人,代表形象,所以,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不能穿短裤的规定。但是大部分单位对于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但是公务员是国家的人,代表形象,所以,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但是公务员是国家的人,代表形象,所以,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不能穿短裤的规定。但是大部分单位对于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但是公务员是国家的人,代表形象,所以,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机关干部工作时的穿着并不是私人化之事。公务员的着装事实上是一个文化符号,是权力、责任、形象的外在表现,代表着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明文规定不可以穿短裤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穿短裤上班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当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机关干部工作时的穿着并不是私人化之事。公务员的着装事实上是一个文化符号,是权力、责任、形象的外在表现,代表着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公司以员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员工,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该公司虽然有规章制度表明会籍顾问应当着工服,但是并没有说不穿工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明确规定不穿工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辞退才是合法的。所以关于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不能随意开除员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本意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首先要穷尽各种救济,可以先罚款、调岗等安排员工在类似岗位上继续工作,实在不能胜任时才能通过辞退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一上来就解除劳动关系,这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员工的劳动者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部门经理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合法吗?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只有人事部门能代表企业辞退员工,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部门经理口头辞退员工为非法解雇员工是合法的。在公司范围里应当明确规定,拥有录用和解雇员工权限的一定是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公司需要辞退员工,一定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司倒闭解雇员工怎么赔偿应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公司应该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劝退员工合法吗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和41条的情形,公司劝退员工只要劳动者不同意就是不合法的。如果被单位劝辞,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但未就算口头同意不上班也不行的。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录音、手机短信等)不上班是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考虑选择不上班。根据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因此,不要不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公司不景气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合法吗?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停薪留职”是80年代产物,在现今已经不合时宜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公司因不景气而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实质就是变相辞退员工,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所以说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停薪留职已经不合时宜了,但原劳动部颁发一些关于停薪留职规定和通知仍然有效,如《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依然有效。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应该是员工主动提出,经工作单位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才能停薪留职。所以不是停薪留职不合法,而是公司主动或变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公司倒闭解雇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倒闭解雇怀孕员工,要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不能穿短裤的规定。但是大部分单位对于穿着还是有要求的。衣着得体四个字,就否定了上班穿短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3种观点: 公司以员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员工,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该公司虽然有规章制度表明会籍顾问应当着工服,但是并没有说不穿工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明确规定不穿工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辞退才是合法的。所以关于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不能随意开除员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本意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首先要穷尽各种救济,可以先罚款、调岗等安排员工在类似岗位上继续工作,实在不能胜任时才能通过辞退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一上来就解除劳动关系,这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员工的劳动者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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