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不能通过政审,就无法通过公、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案底不会影响政审,但是形式案底会影响政审,包括公务员、警校在内的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一般公务员政审时看的是犯罪记录,就是触犯了刑法的,如果犯罪行为最终被定性为行政处处罚或不予处罚的话,是不影响公务员政审的。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可能会要求高些。但是,机关的网上是有记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5、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民事诉讼不会影响到政审,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是没有影响的。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以及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等都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等,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2种观点: 如果父母曾经坐过牢,说明父母最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的刑罚,留下了刑事案件的案底,这个案底对直系的子女未来的政审造成影响。在公、征兵以及国企、银行岗位的考取都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是特殊岗位,特别是等相关的工作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在三代以内的近亲属没有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机关人民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的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民事诉讼不会影响到政审,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是没有影响的。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以及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等都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等,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其被告是不会影响到政审的,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如果受到刑事处罚的,政审就过不了。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看亲近关系决定。考公检法单位公务员,政审对象范围一般为父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叔叔婶婶、姑姑姑爷、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不属于政审范围,他们个人具体行为不会影响到本人。另外,一般公务员单位对考生的政审,重点对象就是考生个人,只要考生个人没有行为污点,原则上都能通过政审。而公检法单位,政审对象则会扩大到父母亲,如果父母亲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原则上不会通过政审;如果父母亲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则要看犯罪性质是否严重,属于重大刑事犯罪或政治犯罪的,政审肯定通不过,属于一般性质犯罪的,多半都会通过,具体要看政审单位怎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1种观点: 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其被告是不会影响到政审的,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如果受到刑事处罚的,政审就过不了。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看亲近关系决定。考公检法单位公务员,政审对象范围一般为父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叔叔婶婶、姑姑姑爷、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不属于政审范围,他们个人具体行为不会影响到本人。另外,一般公务员单位对考生的政审,重点对象就是考生个人,只要考生个人没有行为污点,原则上都能通过政审。而公检法单位,政审对象则会扩大到父母亲,如果父母亲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原则上不会通过政审;如果父母亲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则要看犯罪性质是否严重,属于重大刑事犯罪或政治犯罪的,政审肯定通不过,属于一般性质犯罪的,多半都会通过,具体要看政审单位怎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2种观点: 如果父母曾经坐过牢,说明父母最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的刑罚,留下了刑事案件的案底,这个案底对直系的子女未来的政审造成影响。在公、征兵以及国企、银行岗位的考取都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是特殊岗位,特别是等相关的工作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在三代以内的近亲属没有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机关人民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的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民事诉讼不会影响到政审,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是没有影响的。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以及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等都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等,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一般公务员政审时看的是犯罪记录,就是触犯了刑法的,如果犯罪行为最终被定性为行政处处罚或不予处罚的话,是不影响公务员政审的。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可能会要求高些。但是,机关的网上是有记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5、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民事诉讼不会影响到政审,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是没有影响的。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以及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等都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等,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不是犯罪,一般不影响政审,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但如果政审很严格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影响政治审查的内容:(一)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三)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十二)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十五)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七)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八)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十九)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二十)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二十一)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机关的;法律依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一般公务员政审时看的是犯罪记录,就是触犯了刑法的,如果犯罪行为最终被定性为行政处处罚或不予处罚的话,是不影响公务员政审的。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可能会要求高些。但是,机关的网上是有记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5、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民事诉讼不会影响到政审,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是没有影响的。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以及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等都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等,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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