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构成是: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一、合伙倒卖车船票如何判1、合伙倒卖车船票的判决为:倒卖车船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附加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到五倍的罚金。此罪的客观方面是倒卖车船票行为情节严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倒卖车票罪客观要件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所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所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2、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3、倒卖票据累计达五千以上的是应当立案追诉的。另外,市场上还有一种倒卖票务的与此处的倒卖票务不同,他们是倒卖伪造的票务的,是无效的票务,这种行为也同样构成倒卖车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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