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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人员所需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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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法律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拓展资料: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014年9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要,没有死亡证明不可能给你火化的。正常死亡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农村死在家里的,可以到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丧事的费用不能报销的,但可以领取按丧葬补助费、抚恤金。需要带以下证件: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公墓证、火化费的等。1、国家没有职工死亡待遇的统一规定,由各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规定不一。2、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要,没有死亡证明不可能给你火化的。正常死亡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农村死在家里的,可以到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2种观点: 一、死亡证明怎么开1、死亡证明办理如下:(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开具证明;(2)不是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到当地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正常公民死亡,可去居委会、卫生所、医院出具证明;(3)公民已被火化,可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二、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由直系亲属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样。死亡证明是用来证明死者已经死亡,殡仪馆根据死者的死亡证明来火化尸体,在火化完毕了之后来开火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要,没有死亡证明不可能给你火化的。正常死亡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农村死在家里的,可以到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2.户口本;3.家属身份证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死亡证》共四联(式样见附件1)。(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四)《死亡证》签章后生效。医疗卫生机构和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六)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样。死亡证明是用来证明死者已经死亡,殡仪馆根据死者的死亡证明来火化尸体,在火化完毕了之后来开火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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