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狱给死刑犯佩戴脚镣,除了防止越狱外,其实还有一个特殊用途!这些脚镣可以很好的束缚他们的活动,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防止他们自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牢里不带,死刑犯在押赴刑场的时候要戴上脚镣。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法律依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七条 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犯是要戴手铐脚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所以,死刑犯是必须要戴械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脚镣一般在下列三种情形中会被使用:一、重刑犯。这个大家都知道,比如死刑犯、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人。如果是死刑犯,会一直戴着脚镣直到被执行。其他人只有离开监室的时候,为了防止逃跑而戴。二、有危险性的人。比如一直试图逃跑的犯人、有自杀自伤自残倾向的,或者有伤害他人的危险性的等等在监室内也会被戴上手铐和脚镣。三、离开监区。监区,就是监管场所(比如看守所、所、监狱)专门羁押犯人的区域,一般四周都有铁丝网等专用隔离设施,假如犯人需要离开监区,比如出去体检、治病、辨认现场等等,按照规定要求必须使用脚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死刑犯戴脚镣,主要是为了其行动,防止犯人出现过激行为,如自杀、自伤、自残、暴力伤害别人等。死刑犯是所有罪犯中受到惩罚最严重的群体,手铐脚镣不仅是一种其自由的惩罚工具,同时也是对狱警人员的安全保护。而且给死刑犯佩戴手铐脚镣也能更好地维护监狱的管理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 人民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针对于杀人犯,其脚镣是24小时一直带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第2种观点: 一、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吗1、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已判死刑的死刑犯,都得戴上手铐脚镣。对于表现不好的危险犯人,还要上定镣。所谓定镣,就是要将脚镣的镣链,固定在地面的一个大铁环上。吃喝拉撒睡,都由号子里其他一般犯人侍候,以保证安全,防止死刑犯自伤或伤及他人。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二、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的情形有哪些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犯晚期也要带脚镣,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针对于杀人犯,其脚镣是24小时一直带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第2种观点: 一、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吗1、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已判死刑的死刑犯,都得戴上手铐脚镣。对于表现不好的危险犯人,还要上定镣。所谓定镣,就是要将脚镣的镣链,固定在地面的一个大铁环上。吃喝拉撒睡,都由号子里其他一般犯人侍候,以保证安全,防止死刑犯自伤或伤及他人。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二、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的情形有哪些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犯晚期也要带脚镣,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剃光头是国内监狱长期以来一种不成文的管理规定。因为这不仅便于监狱管理,如卫生、防止头发里藏物品等,而且很容易区分。一旦有囚犯逃跑,抓捕时很容易识别和发现目标,即便罪犯戴上假发伪装也很容易被识破。留光头和服刑一样,体现了囚犯的一种惩罚,警戒其以后不得再从事犯罪活动。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坐牢一定要剃光头。坐牢是实施刑罚的举措,犯人所以进监狱是因为犯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在监狱这个改造场所要将其明显得与管教区别开来,光头是个很好的选择。这是管理的需要,因为清点人数时直接看头皮就可以了,有利于监狱管理,而且由于没有头发,犯人想要藏匿违禁物品又少了一个地方,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法律依据:《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 (一)除一个月内出监的罪犯外,一律留寸发或光头,不准留胡须、长指甲;(二)除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外,女犯一律留齐耳短发,不得过颈,不准烫发、染发、戴假发、涂指甲、抹口红、戴首饰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其实囚犯剃光头是国内监狱长期以来一种不成文的管理规定。因为这不仅便于监狱管理(如卫生、防止头发里藏物品),而且很容易区分。一旦有囚犯逃跑,抓捕时很容易识别和发现目标,即便罪犯戴上假发伪装也很容易被识破。我想当初恐怕就是基于这种想法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留光头和服刑一样,体现了囚犯的一种惩罚,警戒他们以后不得再从事犯罪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犯是要戴手铐脚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所以,死刑犯是必须要戴械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戴脚镣的人犯什么罪具体罪名并不能确定,但一般是重刑犯。戴手铐脚镣的犯人级别一般为死刑犯,除死刑犯外,其他级别的犯人使用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批准。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死刑犯戴脚镣,主要是为了其行动,防止犯人出现过激行为,如自杀、自伤、自残、暴力伤害别人等。死刑犯是所有罪犯中受到惩罚最严重的群体,手铐脚镣不仅是一种其自由的惩罚工具,同时也是对狱警人员的安全保护。而且给死刑犯佩戴手铐脚镣也能更好地维护监狱的管理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 人民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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