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和基本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和基本规则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主要有国际商会198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国际通则》和国际法协会制订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只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但它始终是国际贸易传统的主要的部分。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是二战之后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领域出现的新产物。代表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发展趋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备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成立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的合意;3、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4、已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如何合理巧妙地利用风险条款为何要慎重选择FOB客户指定货代条款以及如何预防合同陷阱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警示一:无论是展证改证,还是以其他方式修改合同,当事人均应明示保留其就有关损失依据合同规定予以索赔的权利,或以对方就有关损失予以赔偿作为其同意修改信用证的条件。警示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般诉讼时效是四年,但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中有关货物质量问题的主张应有实际收取货物后的两年内提出,否则丧失就货物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的权利。警示三:合理巧妙地利用风险条款对于保护一方利益既是可行的又是有效的。因此,相关一方在当初接受该条款时,应充分考虑该条款的风险及对自己的不利后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只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但它始终是国际贸易传统的主要的部分。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是二战之后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领域出现的新产物。代表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发展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