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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性动手动脚属于犯罪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一、对妇女动手动脚算什么罪?是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与强奸罪的界限有哪些?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强奸行为,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性.交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1)犯罪客体不同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2)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可见,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3)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此外,强制猥亵罪的强制程度较强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达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现实中趁人不备,突然袭击的强摸女性胸部的行为也属于强制的方式。(4)主观方面不同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强奸罪有奸淫.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对妇女动手动脚就是违背了本人的意愿,而是利用威胁、强迫的方式进行的,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会按强制猥亵、侮辱的罪名来进行处罚,一般轻者五年以下,而对于严重者是可以按五年以上来进行判刑的。

第2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交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情节足够恶劣严重的,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当然违法,如果出现这种现象,最好用手机拍下来取证,可以让身边朋友或自己设置好摄像头对着对方拍下过程,或者有路人作证都可以打110报警电话,把相关证据交给,那个对你动手动脚人就会受刑事责任了。对妇女动手动脚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只要在违背他人意愿而利用暴力或者是威胁的方式此行为,那么就会构成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构成的情况属于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交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猥亵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亦视作为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交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情节足够恶劣严重的,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2种观点: 男生对女生动手动脚需视情况而定:非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交由治安处理,不犯法;强制猥亵、侮辱行为构成犯罪,包括暴力、胁迫等手段;构成猥亵罪的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情节严重时才会被认定犯罪,受到法律严格处理。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法律分析男生对女生动手动脚犯不犯法,需视情况而定:1、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行为不能视作犯罪,一般情况下,交由治安来处理,不犯法;2、情节显著比较严重、危害较大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犯法。一、以下行为构成强制猥亵:1、暴力,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2、胁迫,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3、其他手段,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二、构成猥亵罪的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2、客观要件,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3、主体要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总的来说,男生对女生动手动脚,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犯罪,用其他手段,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等构成强制猥亵,就会受到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处理。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结语男生对女生动手动脚的行为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行为一般不被视作犯罪,而是由治安部门处理。然而,若情节严重、危害较大,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女性无法反抗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则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对于强制猥亵、侮辱罪,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有其他恶劣情节者,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猥亵儿童罪,依法处罚更为严厉。因此,对于男生对女生动手动脚的行为,司法机关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七条 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机关报案。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交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情节足够恶劣严重的,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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