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咸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咸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6)(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所属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三)新增、变更过户、报废、遗失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第四十二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运输人和消纳人提出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原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许可或变更决定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有效期为一年。被许可人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行政许可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准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原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期。第四十四条 市应当建立、整合和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全程监控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容环境卫生、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综合执法联动,加强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 市可以组织市市容环境卫生、机关交通管理、执法、建设等部门,科学、合理地制定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运行区域的方案,并公布实施。因重大庆典、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管理需要,可以规定临时排放建筑垃圾的时间和区域。第四十六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事项、处置动态、建设工程回填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需求、监督管理等信息;(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备案,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交通事故、运行轨迹等相关信息;(三)执法部门提供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超高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的信息;(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营运资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五)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的信息;(六)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和非法用地查处等信息;(七)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开挖、回填等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通过窗口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出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3.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4.窗口在作出决定4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西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4(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24(元/平米·月);乙级:管理服务费:11(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60(元/平米·月);丙级:管理服务费:8(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8(元/平米·月);丁级:管理服务费:5(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6(元/平米·月)。西安非普通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80(元/平米·月);乙级:管理服务费:0.7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50(元/平米·月);丙级:管理服务费:0.5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40(元/平米·月);丁级:管理服务费:0.4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30(元/平米·月)。关于物业收费是否包含电梯费用问题您可以查看您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收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投诉。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