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1、被别人殴打,不构成轻伤,对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伤害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二、被别人打了怎么赔偿标准被打伤了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交通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5、护理费。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的护理人员实际工资计算,家人护理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故意殴打、伤害违法行为,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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