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定继承与代书遗嘱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与代书遗嘱相关知识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但是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满足代书遗嘱的条件。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2种观点: 代书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条文要义:代书遗嘱亦称代笔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遗嘱人无文字书写能力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为了保护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允许遗嘱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请他人代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简便易行,节省费用,方便遗嘱人,而且我国民间遗嘱并未十分普及,有必要特设此方法以应需要。代书遗嘱的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仅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学记录者,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见证制作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用按指印来代替签名,因为法律规定代书遗嘱主要是因为有的人不具有自书遗嘱的能力,确实有许多人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遗嘱人如确实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用按指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但遗嘱的见证人、能够书写名字的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而不能以按指印或盖章方式代替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但是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满足代书遗嘱的条件。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效,并且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代书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条文要义:代书遗嘱亦称代笔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遗嘱人无文字书写能力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为了保护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允许遗嘱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请他人代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简便易行,节省费用,方便遗嘱人,而且我国民间遗嘱并未十分普及,有必要特设此方法以应需要。代书遗嘱的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仅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学记录者,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见证制作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用按指印来代替签名,因为法律规定代书遗嘱主要是因为有的人不具有自书遗嘱的能力,确实有许多人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遗嘱人如确实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用按指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但遗嘱的见证人、能够书写名字的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而不能以按指印或盖章方式代替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1、被继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的成立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种观点: 代书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条文要义:代书遗嘱亦称代笔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遗嘱人无文字书写能力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为了保护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允许遗嘱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请他人代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简便易行,节省费用,方便遗嘱人,而且我国民间遗嘱并未十分普及,有必要特设此方法以应需要。代书遗嘱的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仅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学记录者,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见证制作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用按指印来代替签名,因为法律规定代书遗嘱主要是因为有的人不具有自书遗嘱的能力,确实有许多人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遗嘱人如确实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用按指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但遗嘱的见证人、能够书写名字的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而不能以按指印或盖章方式代替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1、被继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于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所以不可以由继承人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代书遗嘱法律规定需满足下列条件和要求。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一、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5、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6、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二、代书遗嘱要写明哪些内容代书遗嘱格式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比较常见的遗嘱类型,一些不会写字的老人一般都会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不过,遗嘱是不能由子女或者配偶来代写,否则就会无效。此外,代书遗嘱还需要有见证人,对见证人也有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