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方式:1、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提供定居国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并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提出离婚的,应当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提起诉讼;3、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通常有以下的步骤:1、立案受理;2、文书送达,答辩期;3、调解;4、一审审理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除此之外,这个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况。具体的起诉操作方式还需要人民按个案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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