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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同工同酬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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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广泛,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正式工、临时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时间很短,凡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临时工也均应享有。《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一、临时工工伤怎么索赔目前是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在工伤中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待遇都是一样的。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即便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律师提醒,临时工在碰到工伤维权时,尤其要注意保存证据,工作牌、考勤记录、出入证、工资条等,都是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二、临时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临时工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劳务工或者短期派遣工。如果糜某是装饰公司的临时工,他们之间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糜某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一、同工同酬条件是什么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据此规定,“同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相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二是付出相同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劳动者才可能取得“同酬”。同工同酬只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标准,实际上也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或标准。对“同工”的衡量最关键的乃是是否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因为即便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同样的工作,并付出了同样的劳动,但实际工作成效并不完全相同。“同工”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应当认为,只要是在相同或相似岗位上,付出大致相同的工作量,取得大致相等的工作业绩,就应当获得大致相等的报酬。也就是说,当某员工的报酬与当地或同单位同类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大体一致,相差幅度在合理范围之内,即可认定符合同工同酬原则。二、同工同酬适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三、同工同酬包括福利和保险吗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是包括福利保险的,它们同样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的“同工同酬”有悖劳动法的精神。福利和社保是劳动者报酬中的重要一块,占有相当的比重。如果没有福利和社保,劳动者的报酬是相当低的。实现分配公平,是深化改革的要义。现在一些企业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在基本工资上的差距不大,主要的差距在于福利和保险待遇上。实现企业分配公平,理当消除“临时工”和“正式工”在福利和保险待遇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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