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1、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吉林户口迁移新手续如下: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2、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最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可以转居民,但是居民却无法转农民,不要轻易从农村迁出户口,否则迁不回去。迁户口所需材料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4、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5、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 结婚证 、 身份证 、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第2种观点: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1、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落户吉林户口手续如下: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2、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最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可以转居民,但是居民却无法转农民,不要轻易从农村迁出户口,否则迁不回去。迁户口所需材料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4、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5、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区、市(县)居民户口迁入:只要理由正当,并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则允许将户口迁入居住地落户。买房、分房户口迁入:当事人要携带房产证或住房证明、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结婚投夫(妻)户口迁入:要携带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法律依据:《长春市户口迁入登记》第一条 投靠亲属落户的,凭下列手续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准迁证》:(一)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单位。
第2种观点: 区、市(县)居民户口迁入:只要理由正当,并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则允许将户口迁入居住地落户。买房、分房户口迁入:当事人要携带房产证或住房证明、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结婚投夫(妻)户口迁入:要携带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一、小孩迁移户口需要父母亲一起去办理吗?子女迁户口时,应由其监护人(父母等)之一或者户主陪同办理即可,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监护人或者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填写随迁单并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迁出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迁出户口需要以下手续:1、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一般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就只需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自己的原件);居住证明(由居住地居委会开具);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具体另外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根据当地的部门出具的程序为准,主要分为以下情况:(1)结婚迁移户口,持合法的结婚证、离婚证;(2)建房、购房迁移户口,要持住房证明、房卡;(3)退伍、转业、复原迁移户口,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必须要有原来户口登记处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4)大学生入学迁移户口,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5)公职人员迁户口要有录用证明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6)离休人员迁移户口要离休证;(7)如果是户口迁入,则需要迁出人的户口簿,农业户则要有迁入地当地乡镇府和村委同意入户的证明。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1)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3、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需要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上述拿到的准迁证。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会把户口本原件和准迁证收上去,然后给申请人发放一张户口迁移证。5、持以下各种证件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相应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办理新的户口本及新身份证:(1)身份证原件;(2)户口迁移证原件;(3)二代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及白底一寸照片一张。但是各个地方的要求可能会稍微有所差别,在办理流程及资料要求上会有所不一样,在办理之前可以先打户籍派出所的户籍科电话咨询清楚。三、迁户口需要户口本原件吗?必须要户口本原件的,只能和父母积极协商。迁户口手续:一般来说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长春市户口迁入登记》第一条投靠亲属落户的,凭下列手续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准迁证》:(一)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单位。
第3种观点: 户口即户籍,由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长春本地宝长春户口办理专题提供长春户口、长春户口迁出、长春户口迁入,长春户口变更、长春户口注销等长春户口方面的指南信息。根据长春市户籍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长春户口入户(含需提交资料):一、购房入户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废除原有的需要满足面积在70_以上,已付房款总额在12万以上两个落户条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及相关完税证明,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二、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三、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毕业生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五、引进人才落户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1种观点: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1、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2022年长春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如下: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长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吉林户口迁移新手续如下: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2、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最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可以转居民,但是居民却无法转农民,不要轻易从农村迁出户口,否则迁不回去。迁户口所需材料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4、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5、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1、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吉林户口迁移新手续如下: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2、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最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可以转居民,但是居民却无法转农民,不要轻易从农村迁出户口,否则迁不回去。迁户口所需材料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4、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5、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户口即户籍,由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长春本地宝长春户口办理专题提供长春户口、长春户口迁出、长春户口迁入,长春户口变更、长春户口注销等长春户口方面的指南信息。根据长春市户籍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长春户口入户(含需提交资料):一、购房入户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废除原有的需要满足面积在70_以上,已付房款总额在12万以上两个落户条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及相关完税证明,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二、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三、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毕业生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五、引进人才落户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1种观点: 1、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由省财政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所需资金,在省级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对于引进的高级研发专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其中,央企和省属企业引进的人才,省级人才开发资金承担50%,企业匹配50%;市州企业引进的人才,省级人才开发资金承担30%,市州财政和企业各匹配35%。3、对于国家和省商业金融机构引进的高级金融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所需资金,省级人才开发资金承担50%,商业金融机构匹配50%。一、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2、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3、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二、人才引进的程序: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程2、与企业对接,确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3、用人企业提交 需求报告 制定用人计划 发布用人信息 审查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确定人才引 进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 视等多种形式发布用人信息。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种观点: 长春市人才引进具体如下:1、引进对象 (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2、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3、优惠:(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本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本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本地区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门。(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3)其他优惠。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直接聘任。4、引进程序。地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及专业测评、拟引进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第3种观点: (一)毕业生落户1、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2、已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往届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但在长春市企业单位就业的,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满两年以上的,可凭劳动或人事部门证明、毕业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办理落户(二)引进人才落户1、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按《长春市印发〈长春市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和《长春长春市转发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实施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开发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2、长春市企业引进的短缺工人技师、高级技术工人,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凭技术等级证书、市劳动部门调转通知、单位接收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在长购买商品房,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价格在12万元以上的,可凭房屋产权证原件、有税检章的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产权处公章和经办人名章)、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为购房者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短缺专业技术及工种人员落户放宽。购房、投资和纳税落户放宽标准。亲属投靠落户放宽条件。只要符合长春当地规定的入户条件,迁户口的流程非常简单,因为现在迁户口也可以在机关的网上提出申请,目前长春针对外来人员的落户有毕业生落户和人才引进落户等。
第1种观点: 区、市(县)居民户口迁入:只要理由正当,并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则允许将户口迁入居住地落户。买房、分房户口迁入:当事人要携带房产证或住房证明、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结婚投夫(妻)户口迁入:要携带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法律依据:《长春市户口迁入登记》第一条 投靠亲属落户的,凭下列手续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准迁证》:(一)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单位。
第2种观点: 吉林户口迁移新手续如下:1、首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2、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最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可以转居民,但是居民却无法转农民,不要轻易从农村迁出户口,否则迁不回去。迁户口所需材料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4、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5、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户口即户籍,由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长春本地宝长春户口办理专题提供长春户口、长春户口迁出、长春户口迁入,长春户口变更、长春户口注销等长春户口方面的指南信息。根据长春市户籍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长春户口入户(含需提交资料):一、购房入户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废除原有的需要满足面积在70_以上,已付房款总额在12万以上两个落户条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及相关完税证明,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二、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三、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四、毕业生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五、引进人才落户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1种观点: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1、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2022年长春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如下: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长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毕业生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二)引进人才落户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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