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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去医院看母亲遇车祸应属工伤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一、上班途中送小孩被车撞算工伤吗?对人到中年的阿-裕(化名)来说,每天接送孩子成了必修课。10多天前,他上班途中,顺道送小孩去读书,被车撞了。他向律师咨询,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阿-裕在一家公司打工,12岁的儿子在一间小学读书,巧的是,公司和学校相距不远,且是同路。因此,每天一大早,阿-裕送完小孩到学校,然后再到公司签到,成了雷打不动的铁律。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10多天前,新开学后,一天早上,阿-裕如往常一样,吃完早餐,送孩子去上学,当他骑车拐进儿子学校路口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他受伤比较严重,幸好儿子只受点皮外伤。可恶的是,肇事车扬长而去。警方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阿-裕无责,肇事车负全责。阿-裕在医院花了三万元,伤情才好转出院,后续治疗估计还得几万元。“肇事车司机目前还没抓到,估计希望渺茫。”阿-裕说,他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公司应当按照工伤标准予以赔偿。但公司却称,他是在送孩子的过程中被车撞的,不能算工伤。“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阿-裕向律师咨询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能认定为工伤。在下班后回父母家的途中发生车祸,且经认定其在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因此,能够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下班后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下班后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符合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当考虑三个的要素:以上下班为目的、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并且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就能够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员工未请假提早下班途中被车撞死,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期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回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故该员工从单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属于因工负伤的情形。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作这一概念不应狭隘理解,并不是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才属于上班。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大扫除、聚餐活动,与工作有关联性,是工作的延续,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仍属于工作范畴。如果是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等同于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能够被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为保证出勤去亲戚家吃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属于。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当考虑三个要素:以上下班为目的、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由于公司对出勤时间的特殊安排,职工中午下班后只能去附近解决午饭,公司与亲戚家之间的路线应属于合理上下班路线。因此,职工在中午下班时间,以下班吃午饭为目的,在去亲戚家的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下班途中参加志愿服务,受到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看情况。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例外条例,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因此,如果符合该种情形,则有权享受工伤待遇。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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