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入赘男方无须承担额外法律责任,其与普通男女婚姻同等适用法律,享有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遵循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自愿婚配的原则,禁止非法通过买办、强迫等形式干涉婚姻自由,并胁迫夫妻一方额外承担以婚姻自由为借口索取财物等行为。家庭应当和睦共处,夫妻真诚相待,额外的道德义务由双方家庭以合乎法律的形式作出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男方入赘需要赡养父母,但是不需要赡养女方的父母,因为男方对女方的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没有女婿要给岳父母养老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