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条件的妇女,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3种观点: 根据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保险产假为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各省市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生育假奖励。2016年1月1日,我国开放二胎,各地延长产假。所以产假一般是98天,然后再加上奖励产假。一、陪产假休假理由怎么写说明自身情况,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全面放开二胎后产假几天二胎产假98天全面放开。但各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了不同的产假长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者应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以前后四个月,女职工可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产假时间,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8天,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在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国家劳动法对生育假期有明确规定,不少于90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5、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三孩不等于三胎,所以三胎如果是第四个娃也是会被罚款的。安徽地区超生罚款标准: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育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第3种观点: 安徽省新计生法于2016年1月15日启动。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这是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次修正。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何时生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计划生育新计划生育是我国十分重视的,近年来实行了二胎,推出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那计划生育新有什么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计划生育新:全面二孩何时实施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所以,二孩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二孩不等于二胎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再婚生育二胎新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以北京为例:1、北京市十四届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4、二孩准生证(1)、未孕前去申请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2)、把握好时间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3)、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4)、准生证的换取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5)2017年计划生育新:社会抚养费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2014年11月,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应该取消;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完善。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以上就是计划生育新的相关内容,对于计划生育新可看出,国家现提倡一个家庭可生育两个子女的规定,但是也是有所的,对于超生行为有强制性处罚措施。取消计划生育最新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xx今日就实施全面两孩答记者问。王xx表示,按照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计划生育三胎罚款多少按照现行的计生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生三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则是,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 (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违反计划生育追究年限现在已经开放二胎了,以前超生二胎的现在不追究了,抚养费征收是不受年限的,当然,因为计生部门不是强制执行部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计生手续的话,应该没有人会追究起来的。不符合本法第十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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