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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是否会对公权力产生影响?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可能会影响个人在单位的职务任命等方面。职务犯罪涉及到的有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刑法》第383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并且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或者其政治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犯罪,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应当取消其享有的各种待遇。同时,被开除公职的人5年内不得担任公务员。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6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综上所述,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与个人在单位的职务任命等方面息息相关。在职期间犯罪的公职人员、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将面临严重的惩罚和处分,可能会丧失政治权利和享有的各种待遇,甚至可能被开除公职。这将对其在单位内的职务任命等方面造成影响。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6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的惩罚与罪行轻重相关,但还存在其他因素影响。根据刑法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行为构成的犯罪。对于职务犯罪,除了考虑罪行的轻重、情节等因素外,还要考虑被害人的损失、社会影响等方面,因此,职务犯罪的惩罚不仅仅与罪行轻重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职务犯罪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从重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分子情节轻微,可以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损失,犯罪分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3种观点: 一、职务犯罪立案标准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4、挪用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二、刑法对于职务犯罪的量刑如何规定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1条分三款,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四个罪名定罪量刑的适用标准。2、以往司法解释文件中,只有2010年《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了上述四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没有司法解释对这些罪名的具体量刑,特别是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作出规定。3、实践中,各地掌握的标准不一,对于能否参照对应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标准定罪量刑,以及如何参照适用均不明确。4、因此,《解释》明确这四个罪名定罪量刑标准按照对应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一定倍数执行。这里掌握的倍数比例关系,一般是二倍关系,个别情况下是五倍关系。5、这是因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都只有两档法定刑(该两罪法定刑相同),第一档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均重于受贿罪、贪污罪的第一档、第二档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职务犯罪如何减刑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前款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数罪并罚且其中两罪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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