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地区而定的。1、三区(瓯海、龙湾、鹿城)乐清、瑞安、洞头单职工20-50万,双职工25-70万;2、泰顺、苍南、平阳:单职工15-30万,双职工20-50万;3、文成、永嘉:单职工15-40万,双职工20-60万。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如果加上配偶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办理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办理公积金需要核对身份信息,因此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2、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证明您在该地区有合法居住权的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等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件;4、工作证明: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例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条等,以证明工作单位和工作收入情况;5、银行卡:公积金缴存和提取需要通过银行卡进行操作,因此需要提供一张有效的银行卡。综上所述,具体的资料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准备办理公积金,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了解具体的资料要求和程序。【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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