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意见亦称“保留事项”。审计实施中发现某一审计项目虽有错弊嫌疑,但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证据等情况,由审计人员提出的除外事项。它表明某些事项不符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此不能表示意见,一般包括完全保留意见和部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除了可以分清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外,主要是使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情况。另外,有时保留意见也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列为“被审计单位的保留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一份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用途、贷款利息、贷款发放条件、贷款的偿还、提前还款、违约责任、担保、保险、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和附件等十余项,其中与借款人利益关联最紧密的几项是利率的确定、提前还款和违约责任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2种观点: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一、档案怎么调到现在的工作公司1:让新接受单位开具调档函,拿着调档函找原来那家单位的人事局把档案提出来,给新接收的单位就可以了。2:通常档案不能放到个人手里,分别存放在劳动局或者人事局或者人才市场;3:一般失业人员会以个人名义到劳动局保管档案4:大学生不迁到单位的话会以个人名义存放到人才市场;5:建议你可以到人事局看能否存放档案,一般档案内容齐全是可以存放的,社保养老金交满15年的话是可以拿到退休金的。二、本季的合计怎么划线?“本月合计”下方划通栏单红线;“本年累计”下方划通栏单红线,12月份下的“本年累计”实为全年累计应在其下方划通栏双红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意见的类型分为5种,分别是: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3、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在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 4、否定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5、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无保留意见就是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核对相关帐务后没有意见,也可以说是这份报表客观的表述了企业的财务情况。2 保留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3 否定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此报表不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情况。拒绝表示意见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此财务报表与相对应的帐务无法发表意见。4 整体上说,从最优排序就是“无保留意见”大于“保留意见”大于“否定意见”大于“拒绝表示意见”。一般企业如果得到否定意见以下的审计报告,简单的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相反的结果。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意见亦称“保留事项”。审计实施中发现某一审计项目虽有错弊嫌疑,但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证据等情况,由审计人员提出的除外事项。它表明某些事项不符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此不能表示意见,一般包括完全保留意见和部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除了可以分清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外,主要是使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情况。另外,有时保留意见也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列为“被审计单位的保留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无保留意见就是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核对相关帐务后没有意见,也可以说是这份报表客观的表述了企业的财务情况。2 保留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3 否定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此报表不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情况。拒绝表示意见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此财务报表与相对应的帐务无法发表意见。4 整体上说,从最优排序就是“无保留意见”大于“保留意见”大于“否定意见”大于“拒绝表示意见”。一般企业如果得到否定意见以下的审计报告,简单的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相反的结果。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意见亦称“保留事项”。审计实施中发现某一审计项目虽有错弊嫌疑,但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证据等情况,由审计人员提出的除外事项。它表明某些事项不符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此不能表示意见,一般包括完全保留意见和部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除了可以分清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外,主要是使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情况。另外,有时保留意见也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列为“被审计单位的保留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无保留意见就是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核对相关帐务后没有意见,也可以说是这份报表客观的表述了企业的财务情况。2 保留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3 否定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此报表不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情况。拒绝表示意见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此财务报表与相对应的帐务无法发表意见。4 整体上说,从最优排序就是“无保留意见”大于“保留意见”大于“否定意见”大于“拒绝表示意见”。一般企业如果得到否定意见以下的审计报告,简单的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相反的结果。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一份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用途、贷款利息、贷款发放条件、贷款的偿还、提前还款、违约责任、担保、保险、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和附件等十余项,其中与借款人利益关联最紧密的几项是利率的确定、提前还款和违约责任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审计意见一般分为四种: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除无保留意见外的其他审计意见都是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是非无保留意见的一种。 其中,“无保留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两种。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前提是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意思是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不是因为强调事项段里面的内容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第四十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意见亦称“保留事项”。审计实施中发现某一审计项目虽有错弊嫌疑,但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证据等情况,由审计人员提出的除外事项。它表明某些事项不符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此不能表示意见,一般包括完全保留意见和部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除了可以分清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外,主要是使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情况。另外,有时保留意见也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列为“被审计单位的保留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审计意见一般分为四种: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除无保留意见外的其他审计意见都是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是非无保留意见的一种。 其中,“无保留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两种。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前提是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意思是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不是因为强调事项段里面的内容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第四十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无保留意见就是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核对相关帐务后没有意见,也可以说是这份报表客观的表述了企业的财务情况。2 保留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3 否定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此报表不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情况。拒绝表示意见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此财务报表与相对应的帐务无法发表意见。4 整体上说,从最优排序就是“无保留意见”大于“保留意见”大于“否定意见”大于“拒绝表示意见”。一般企业如果得到否定意见以下的审计报告,简单的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相反的结果。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通常为强调事项段。如果一个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加了一个强调事项段就成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有以下意见: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 其中“无保留意见”中有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一份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用途、贷款利息、贷款发放条件、贷款的偿还、提前还款、违约责任、担保、保险、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和附件等十余项,其中与借款人利益关联最紧密的几项是利率的确定、提前还款和违约责任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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