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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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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企业职工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保底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下限)、3.68元(60%档)、858.24元(80%档)、1072.80元(100%档)、2145.60元(200%档)、3218.40元(300%档)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职工缴费比例、费额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绍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 和《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 精神,2019年度绍兴市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以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元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来看看2019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2018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99296元的,2019年月缴费基数按16608元确定;低于39859.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3322元确定。即绍兴市职工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6608元;下限,3322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绍兴医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应纳入医疗保险计算缴费的工资额上限,由所在企业按规定缴纳。缴费基数金额每年都有相应调整。绍兴市医疗保险是指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农民等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于补偿医疗费用支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而缴纳的费用大小与缴费基数有关。绍兴医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应纳入医疗保险计算缴费的工资额上限,由所在企业按规定缴纳。一般来说,缴费基数的金额每年都会有相应的调整。具体缴费比例和金额由当地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于职工个人而言,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医保费用也就越多,但是在享受医疗保险福利时也将获得更多的报销。因此,职工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医保和就医需求等综合因素来合理选择缴费基数。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缴费基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绍兴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标准是什么?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一般由当地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情况等相关因素有关。绍兴医保缴费基数是职工应纳入医疗保险计算缴费的工资额上限,每年都会有相应的调整。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缴费基数,以获得更多的报销。具体的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由当地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企业职工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保底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下限)、3.68元(60%档)、858.24元(80%档)、1072.80元(100%档)、2145.60元(200%档)、3218.40元(300%档)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职工缴费比例、费额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绍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 和《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 精神,2019年度绍兴市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以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元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来看看2019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2018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99296元的,2019年月缴费基数按16608元确定;低于39859.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3322元确定。即绍兴市职工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6608元;下限,3322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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