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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公积金提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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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诸暨公积金中心电话是0575-87236379。公积金的提取流程: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5、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起诉,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诸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凭证,单位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核心窗口申请提取,核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提取条件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法律分析诸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1. 申请人需向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凭证。2、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3、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核心窗口申请提取。4、核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二、诸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拓展延伸根据诸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诸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职工和用人单位需要连续满3个月以上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次,职工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此外,职工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最后,职工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要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语诸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单,只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凭证,单位审核后签章,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核心窗口申请提取,核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单位需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3种观点: 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出申请: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3、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和规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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