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务存有争议不能行使抵销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和五百九十九条这两种抵消情形均在当事人对债务无争议的情形下进行的,所以,债务存有争议不能行使抵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和债务人协商互相抵消。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1、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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