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会给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送达书面的传票。如果以其他方式通知开庭,可以到去询问,若是真的,需要领取传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认可,人民能够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裁判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当事人被人起诉,是不会以发信息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的,会以文书的方式向当事人发起诉书和传票告知当事人被起诉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