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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停车费是否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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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收停车费吗1、交通事故车不收停车费。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事故是比较严重的,往往会能责任车辆进行扣押,扣押事故车辆的时候就需要保管,因此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二、交通事故诉讼几年失效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一、事故车辆停车费还收吗1、事故车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产生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所以是不需要自己掏钱缴纳停车费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交通违章中,是需要行政机关对车辆进行取证的,这时候就会产生停车费。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正常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1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收停车费吗1、交通事故车不收停车费。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事故是比较严重的,往往会能责任车辆进行扣押,扣押事故车辆的时候就需要保管,因此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二、交通事故诉讼几年失效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如果由于交通事故,而被交警队扣留车辆的话,停车是不收取费用的。而且交警扣留车辆,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扣留事故车辆的,依法扣留车辆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经通知逾期未取车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这条规定非常明确的规定了,交警队扣留车辆不收费,但是交警队已经通知取车,而当事人没有取车,这个时候放在交警队就要收取停车费了。在交警队扣留车辆期间会由交警队妥善保管,任何人不能使用或者损毁,如果在扣留期间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车辆扣留时间,一般来说,就是从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开始计算,保管时间不超过30天。这30不是把周末或者节假日都算进去的,而是30个工作日,那么如果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之后遇到周末或者节假日,那么就要顺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肯定会扣留事故车辆,那么扣留事故车辆就会产生拖车费,那么这个拖车费应该怎么算呢?在交通事故里,车辆被暂扣,这是交警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扣留车辆不收费,但是拖车费就要由事故责任一方承担。这个就需要根据交警进行事故责任划分之后,由事故主责或者是全责一方来承担了。至于在交通事故认定后,双方无法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话,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就要提供有效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有效担保的,那么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事故车。所以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各种费用及赔偿都是有具体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来查询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谁承担1、交通事故停车费的承担方需视情况而定:(1)交警队无权扣押车辆时造成的停车费,由交警队承担;(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车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3)事故中超期停车,不取修好的车辆,则自行承担超期期间的停车费;(4)如果各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比例承担。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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