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单丢失,本人可以带上户口簿原件到户籍部门领取身份证。由于身份证法没有明确领取身份证所需要的资料,一般情况下居民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丢失的情况下,只能本人带上户口簿前往进行领取他人无法代为领取的,因为户籍人员是需要核对本人资料才可以领取。身份证回执是居民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派出所出具的领证依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必须提供相关凭证。 身份证制证完成前往领取时需要提交身份证领取回执单,回执单丢失的,可以凭户口本领取,他人代为领取的,代领人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经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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