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查封的期限由原来的二年变成三年,查封期限到期前,债务人还可以申请续行查封。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是不可以一直查封的。如果房产被查封,查封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三年的。但是房产是可以被多次查封的,也是不能够被同时查封的,也就是说房产被查封也是需要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前一个被解除查封,才可以查封下一个,查封才会自动补上。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人民,是可以依法办理查封和冻结的。作为申请执行人,是可以要求加长查封时间的,要求加长时可以在查封期限满之前,但是不能超过规定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第1种观点: 房屋不可以重复查封。重复查封从时间上讲,各查封行为在同一时期内同时存在;重复查封中的每一个查封都具有效力。重复查封容易造成查封秩序混乱,造成执行乱和难,所以为法律所禁止。重复查封中的强制权是多个同时存在。所以,人民执行人员在要求登记机关协助时,要按相关的规定查清权属和已采取的强制状态,对需要作轮候查封的,应要求作轮候查封登记。登记机关应客观公正提供书面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根本遏制执行乱、执行难的问题。那么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的区别是什么呢?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2、性质不同。重复查封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轮候查封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3、效力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4、时序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它具有 “同时性”;轮候查封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对于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时,以先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为准,后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作轮候处理,它体现的是“前后相序性”。综上所述,房屋是不可以重复查封的,但是可以轮换查封。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在概念、性质、效力以及时序方面存在区别。关注律师,带你学习更多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
第2种观点: 一、房子查封了三年到了续封几次?1、在查封房产的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续封一次,但需要提出续封申请。相关法律规定:(1)人民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一般续封的期限都不得超过一年。(2)有特殊情况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的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后,人民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那么查封的效力会消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租赁的房屋被查封了怎么办?1、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查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查封的是方式是通过房屋产权转移,来达到目的。所以,不会影响房屋的继续使用。2、房屋被查封后,出租人再行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对申请人不发生效力。此时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子,但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到起诉。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先查看租赁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已被查封,不可以再次查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保全期限是3年。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人民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可超过三年。而房产就属于不动产,因此,查封房产的期限时间是不可超过三年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延长查封房产的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房产的期限届满前办理延长查封房产期限的手续但延长的查封房产期限仍然不可超过上述期限,即延长的查封房产的期限也不可超过三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衍生问题:被执行人的房子以物抵债后被查封到期怎么办?在我国目前只有才能对房子进行查封,而一般房产查封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这要看是否符合解封的条件。什么是房产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多次查封。人民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第2种观点: 不可以。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强制执行查封指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综上所述,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1种观点: 查封的不动产一般可使用,但不能过户、抵押。根据《民事诉讼法》,可对被告房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直至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被查封的财产可通过拍卖或变卖实现执行,禁售物品按规定收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予保留。法律分析查封的不动产一般可以使用。在案件原告提出执行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查封被告所属名下房产,被查封后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抵押,但经批准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拓展延伸不动产查封期间的权益变更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在查封期间的权益变更受到一定的。在不动产查封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权益变更的,因为查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不动产被转移、变卖或其他损害债权益的行为发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债权人同意、裁定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权益变更。因此,在不动产查封期间,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权益变更,以免产生法律责任。不动产查封期间的权益变更规定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行。结语查封期间,不动产的权益变更受到,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只有在债权人同意、裁定或其他法律规定下,才能进行权益变更。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权益变更,以免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债权人利益,确保法律秩序正常运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保全期限是3年。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人民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可超过三年。而房产就属于不动产,因此,查封房产的期限时间是不可超过三年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延长查封房产的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房产的期限届满前办理延长查封房产期限的手续但延长的查封房产期限仍然不可超过上述期限,即延长的查封房产的期限也不可超过三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衍生问题:被执行人的房子以物抵债后被查封到期怎么办?在我国目前只有才能对房子进行查封,而一般房产查封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这要看是否符合解封的条件。什么是房产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多次查封。人民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查封的期限由原来的二年变成三年,查封期限到期前,债务人还可以申请续行查封。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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