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以下材料:一、没有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单位人事部门(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二、已经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2、单位人事部门(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其实在法律中是没有要求的,在使用中叶是没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不可能发生改变的,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也是不可能发生改变的,因此,一般来说,所申请的出生的公证书的时间期限是永久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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