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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权的表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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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执法权即行驶执行法律赋予的权利,执法权功能包括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管理的职能、保障权利的功能。行政执法权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基础上,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的管理权。广义的执法权包括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狭义的执法权,仅指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的管理权,也即执行和实施法律的权利。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行政执法含义: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十五条 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第十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2种观点: 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1、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二、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的权利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政执法证就是执法许可资格证,其具有执法权威性,在执法上可分为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这四大类,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二)行政执法证要求由这样的人持有: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三)行政执法资格证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执法范围有严格的。比如,北京市考到的执法资格证只限于北京市使用,但也有部分执法证不受地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法律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对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中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岗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年龄在45岁以下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县级以上法制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从根本上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法范围是地域范围,比如说执法证上面标注的执法区域:北京,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在北京有执法权力,职权范围就是执法的种类,比如说执法证件上面的执法类别:食品药品,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有权对食品药品行业履行执法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行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的权利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政执法证就是执法许可资格证,其具有执法权威性,在执法上可分为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这四大类,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二)行政执法证要求由这样的人持有: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三)行政执法资格证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执法范围有严格的。比如,北京市考到的执法资格证只限于北京市使用,但也有部分执法证不受地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法律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对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中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岗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年龄在45岁以下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县级以上法制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从根本上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法范围是地域范围,比如说执法证上面标注的执法区域:北京,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在北京有执法权力,职权范围就是执法的种类,比如说执法证件上面的执法类别:食品药品,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有权对食品药品行业履行执法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行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1、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二、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第3种观点: 行政执法权的主体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此类主体包括、各部、各委员会、直属机构、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的职能部门。2、行政机构。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职权。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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