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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和抗诉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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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1、被告人上诉不加刑,但抗诉,就可以加刑。抗诉的其他被告人不加刑。2、抗诉,就是因为一审费用判处的刑法轻了,才抗诉的。二审审理后的结果,一是维持一审的判决,二是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主体不同。2、理由不同。3、提起方式不同。4、上诉、抗诉的途径不同。5、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就是上诉不会加重处罚,但是检察机关抗诉不受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6、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内提出察机关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出,再审抗诉在判决生效后任何时间都可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改判改判是指第二审人民直接作出判决,改变一审判决的内容。属于第二审人民改判的有三种情形:(1)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2)原判决量刑不当;(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对事实予以查清的。(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对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人民补充材料即可将事实查清,直接改判外,第二审人民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人民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第1种观点: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1、上诉和抗诉的主体不同。有权上诉的主体,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完整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仍然是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享有完整、的上诉权;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请求人民提出抗诉的权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审的判决请求抗诉,对裁定不能请求。有权二审抗诉的主体:有权二审抗诉的主体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最高人民不能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最高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上诉和抗诉的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诉。抗诉必须是人民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3、上诉和抗诉的提起方式不同。上诉的方式,既可以采用书状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的方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应当提交抗诉书;4、上诉和抗诉的途径不同。上诉的途径:提出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抗诉的途径:提出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不能直接向第二审提出;5、上诉和抗诉的法律后果不同。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就是上诉不会加重处罚,但是检察机关抗诉不受此原则;6、上诉和抗诉的提起时间不同。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内提出;检察机关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出,再审抗诉在判决生效后任何时间都可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2种观点: 对于刑事诉讼法抗诉和上诉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1、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这就是下抗上审。而同抗同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法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2、而民事抗诉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审,极少用同抗同审,且判决、裁定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同级人民发现同级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符合抗诉法定要件、条件后,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抗诉,由上级人民审查决定,是否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即下级人民不能直接向同级人民直接提出抗诉,上级人民若采纳下级人民的提抗,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往往不直接进行再审,而裁定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进行再审,这就是上抗下审。司法实践中,同抗同审极少。3、民事抗诉与刑事抗诉不同,民事案件抗诉形成再审,是鉴于法律授权检察机关,有事后监督的职能,因而可理解检察机关应以原裁判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限,不得为一方当事人利益与另一方当事人形成对立,以“公权”干预“私法”。检察机关的抗诉只是启动再审程序,在庭审中的作用仅表现为一种再审的提起,法定事由或称之为一种程序上的原因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二十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1、被告人上诉不加刑,但抗诉,就可以加刑。抗诉的其他被告人不加刑。2、抗诉,就是因为一审费用判处的刑法轻了,才抗诉的。二审审理后的结果,一是维持一审的判决,二是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诉和抗诉有以下几点不同之处:1、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抗诉必须是人民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2、提起方式不同:上诉可以采用书状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应当提交抗诉书;3、两者的提起方式不同:提出上诉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提出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检查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审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申诉、抗诉、上诉的区别如下1.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和上级人民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有两种用法: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刑事、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或人民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改判。二是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不公或偏差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诉,不能将向领导机关的申诉称为“上诉”。2.抗诉是指人民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申诉,是指公民或法人,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一般是对终审判决不服的提起申诉(行政诉讼中,人民不作为的时候,原告是向上一级人民申请申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审判的活动。(行政中的二审用该词)起诉,就是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所提起的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行中的一审使用该词)抗诉,是指人民对人民的生效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提请人民再审判的活动。它是人民监督人民审判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行政诉讼再审发动的两个情况:一是人民决定再审,二是人民的抗诉。当事人的申诉只是引起再审的一种材料来源,并不必然导致再审程序的发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改判改判是指第二审人民直接作出判决,改变一审判决的内容。属于第二审人民改判的有三种情形:(1)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2)原判决量刑不当;(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对事实予以查清的。(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对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人民补充材料即可将事实查清,直接改判外,第二审人民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人民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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