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物流公司当司机,如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因劳动合同、劳动待遇等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一、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诉讼证据有哪些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第3种观点: 为公司老板个人开车一般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适用主体:一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公司老板个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装卸工受伤应该由谁负责装卸工受伤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负责人:1、如果雇主是个人或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虽然有法人资格,但与装卸工形成临时劳动关系,则双方形成一般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责任,也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与装卸工形成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附属有资质的单位,聘请装卸工工作。装卸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或者附属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标准承担装卸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3、装卸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不符合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况的,装卸工只能自行负责。侵权物有安全隐患的,其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义务在管理过失范围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二、在公司用老板的钱可以吗公司老板个人不可以随意用公司的钱,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属于法人机构的,公司的钱是法人机构(公司)的,而不是法人或者股东自己的。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员工和其它股东的利益,公司老板也是不能随意使用公司的费用的。公司老板使用公司资金可造成的法律后果:1、涉嫌偷税,按税法规定,老板从企业借钱一年不还,而又没有用于生产的,视同公司给老板的分红,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涉嫌抽逃出资,老板随意借用公司资金,使企业资金减少,偿债能力降低,涉嫌抽逃出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处以抽逃出资5%-15%的处罚;3、涉嫌构成挪用侵占公司资产罪。三、雇佣关系能用工伤认定吗?不能,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构成工伤的条件:(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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