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共有34个,包括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
1、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省。
2、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
3、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4、2个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中国地理区划是国家地理区域划分的简称。地理区域划分首先是把全国国土作为一个整体。就是把一个国家的全部国土区域按照其特点划分成几个大块,以便进行地理、人文历史、气候、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