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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永久是同权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土地证上才会写土地使用权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产证上不会有使用年限这一项。2、所谓的房产证是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张证件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只有一张《房地产权证》,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两证分开的,那么在办理购房提取时,就必须同时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者一般被称为土地证,前者是我们一般说的房产证。3、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目前居民手中的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它明确规定了房屋使用的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在领得不动产权证之后,人们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以前买一套房子,要先到房管部门,再到国土部门,麻烦不说,偶尔还会出现权属纠纷、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的情况。而随着房地统一登记的推进,市民将不需要在部门之间来回奔波。4、平常所说的70年产权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但是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有使用年限;而房产是自己个人财产,没有年限的;也就是说我们买房的时候就是买房屋的产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即使用年限),而并没有买土地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并不登记在房产证上,是登记在土地证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用房的产权是70年。事实上,房屋产权是没有时间的,只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会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有时间,一般用于居住使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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